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事项须知 发布日期:2014-04-01 一、事项名称: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二、办理部门:政府行政大厅人力社保局窗口 三、法律依据: (一)《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 四、办理条件: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紧缺急需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紧缺急需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五、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A4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A4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如果有以下证书也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证书、驻京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环保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及A4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网上自动生成); (五)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 (六)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 A4复印件一份; (七)结婚证书(本人) 及 A4复印件一份; (八)学历证书及 A4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内学历由用人单位到教育部学信网(http://job.chsi.com.cn)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学位证书及 A4复印件一份; (十)职称证书及 A4复印件一份; (十一)劳动合同原件及 A4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有配偶、子女且随往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结婚证书(配偶)及 A4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配偶)及 A4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随往人员)及 A4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配偶)及 A4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证及 A4复印件一份(或生育服务证)、孩子出生证明及 A4复印件一份、学生在读证明(或学生卡)及 A4复印件一份; (十三)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定的租房协议和居委会居住证明;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借住证明<加注房主姓名、与房主关系、具体地址>和房产证); (十四)最近连续6个月个人在京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十五)最近连续6个月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十六)居住证诚信声明(在网上申请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个人用户)中自行下载); (十七)与网上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 (十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报区、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告知 七、受理窗口咨询电话:69681081 八、材料受理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行政大厅二楼 九、网上申报平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www.bjld.gov.cn)-业务办理-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 十、流程图: 联系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4a9272e15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