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公布日期】2007.06.04 • 【字 号】沈劳社函[2007]27号 • 【施行日期】2007.06.0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 (沈劳社函〔2007〕27号)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1号)和市统计局的数据,现将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公布如下: 一、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3392元,月平均工资为1949.33元。 二、200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9812元,月平均工资为1651元。 三、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624元,月平均工资为1635.33元。 四、200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16204元,月平均工资为1350.33元。 五、200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2001年6月30日前累计储存总额)的年记帐利率为2.52%。 二00七年六月四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487b87628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