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凯尔森与哈特的法律概念之比较 李旭东 【期刊名称】《学术交流》 【年(卷),期】2006(000)006 【摘 要】凯尔森和哈特对法律的概念有不同理解,凯尔森将规范作为法律的上位概念,而哈特则将规则作为法律的上位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分别是他们认识法律的基本概念.凯尔森通过规范的观念强调了法律作为一个独立的逻辑体系的存在,奠定了法律科学独立的基础;哈特则通过规则的观念强调了法律同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使法哲学在西方学术界重新恢复了活力.通过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的概念分析,对两位分析法学名家的理论可以有进一步的理解. 【总页数】4页(P35-38) 【作 者】李旭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哈特对法律概念命令说的批判——兼谈法律的强制性特征 [J], 潘佳铭;彭美 2.规则的困惑——评哈特的法律规则说 [J], 韩业斌 3.意义与使用:哈特论法律概念的语言分析 [J], 胡欣诣 4.哈特法律概念分析 [J], 程刚 5.法律概念的问题与结构——读哈特的《法律的概念》 [J], 尤莉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78ed3787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