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章使用流程 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 由校长办公室按公文程序处理 各类政审材料、证明信、介绍信、一般便函 凭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校领导同意 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所在以学校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证件(附名册) 凭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明确由校长签字的需校长签字 各职能部门需要盖章的材料、报表 凭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明确由校长签字的需校长签字 校长办公室审核,按规定用章 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 凭有关部门负责人、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明确由校长签字的需校长签字 科研项目、成果、申请鉴定材料、专利申报等常规性申报材料 凭科研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明确由校长签字的需校长签字 (本流程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4c94642d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