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某一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订立的特定的书面协议。合同法对格式合同有哪些限制?请看下文介绍。 格式合同是一种无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不明确,又不能根据其行为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其为何人时,则推定为为无名合同。例如在格式条款中,其他条款内容完全相同,仅仅换了一种排列顺序,并未改变原意的,可以认定为格式条款。那么格式合同具有哪些特征呢?我们可以从下面几点来理解:( 1)它是由当事人预先制定好的;( 2)只能适用于特定的主体和特定的范围;( 3)它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4)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格式合同可以有两个以上不同内容的文本组成,包括多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多数格式合同是复合合同。也就是说,一份合同通常有两个以上的文本构成,各个文本分别起到独立的合同作用。合同法对格式合同有哪些限制? 比如租赁合同,即属于这样的格式合同。所谓“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交付给对方使用、收益,另一方给付对方货币或其他代替物,并在一定期限内返还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其房屋交给承租人居住、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物,出租人拥有物权,而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出租人必须履行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以及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承租人必须按约定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 - 1 - 后返还租赁物并交付租赁物的所有权证书。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权利,比如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导致签订了合同之后,对合同的内容并不清楚,最终损失的却是自己,那么格式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还有房地产买卖合同等也都属于格式合同。所谓格式合同,就是当事人预先拟定,并且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其形式表现为一系列条款的格式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且,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书面形式。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1c1c5115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2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