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 【公布日期】2020.06.15 • 【字 号】黑林草发〔2020〕50号 • 【施行日期】2020.06.1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正文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黑林草发〔2020〕50号 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申请验收的请示》收悉,根据《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受国家林草局委托,省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5月21至25日对你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将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于2010年由原国家林业局(林规批字〔2010〕1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834万元,其中,国投资金732.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1.1万元。建设单位基本完成了批复的建设内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良好。验收小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二、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建设单位应按程序报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后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明确产权。竣工验收批复后3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四、要做好本项目档案资料单独立卷、归档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的批准、设计、竣工、监理、质检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要齐全、准确。 特此批复。 附件: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根据你中心《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申请验收的请示》的验收申请,根据《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受国家林草局委托,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处室组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小组,于2020年5月21至25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形成项目验收报告: 一、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于2010年由原国家林业局(林规批字〔2010〕1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834万元,其中,国投资金732.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1.1万元。经验收小组及黑龙江明天会计师事务所(黑明会财〔2018〕024号)审核,该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情况合理。 二、工程管理情况 该项目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建立了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和法人负责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细化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5ed2299a6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