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膳食管理制度 医院膳食管理制度 1.医院膳食是为住院患者设置的。其种类必须包括基本膳食、治疗膳食及必要的辅助诊断膳食。 2.住院患者采用的膳食种类由经治医生下达饮食医嘱,由值班护士准确、完整填写膳食通知单,交给本病区配餐员,在开饭前半小时送交营养科,当餐执行饮食医嘱。 3.餐后新入院未进餐的患者,由值班护士通知营养科(厨房),值班营养厨师按照饮食医嘱的原则,暂时提供普食或软食或半流或全流,并保证卫生、保温。下一餐执行饮食医嘱。 4.基本膳食食谱在营养师的主持下,由营养师、管理人员(或营养厨师)、采购员共同制定。 5.治疗膳食要有专门制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要严格按照治疗饮食操作规范制作,经营养师检查合格后,由配餐员准确、及时发放。 6.各类患者膳食必须保证质量、卫生、温度和发放准确。 7.病房和营养科均建立住院患者膳食一览表牌,要及时更换、更改膳食医嘱。 8.食谱制定要有季节性,要照顾特殊饮食习惯、民族风俗和宗信,要照顾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 9.开饭时间提前或后延不得超过半小时。 10.匀浆膳、配方膳按照有关营养配方要求和配置方法严格执行,半流和全流加餐必须当餐做,当餐用。 11.做好成本核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391af625c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