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时间:2023-03-15 10:29:1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评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工作,提高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公信力,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武汉大学《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425号精神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29号文件,评定201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新生学业奖学金,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14级硕士生和博士生。

硕士(普通类) 2014 博士(普通类) 2014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入学综合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审组织

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谭玉敏、佘双好 副主任委员:苏优良、宋


委员(以姓氏拼音为序):曹亚雄、丁俊萍、骆郁廷、李勤、佘双好、宋 俭、苏优良、谭玉敏、杨乐强、袁银传、左亚文

秘书:刘 四、评选细则

1、硕士研究生按九个硕士点按比例分配名额; 2、博士按博士点动态平衡分配名额

3、按硕士博士入学综合成绩确定获得14级新生一、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者。

4、按专业按比例分配的名额,每年要动态调整,实现整体平衡。 对通过评选结果在学院网公示三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9a7d1a08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