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普通发票机打管理信息系统的公告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1.03.31 【实施日期】2011.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普通发票机打管理信息系统的公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我省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启用了新版普通发票,新版普通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种。为了规范通用机打发票的使用与管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推行普通发票机打管理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使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选择山西省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的纳税人应当使用全省统一的普通发票机打管理信息系统开具发票,并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发票开具信息。 1 / 2 二、普通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15b21d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