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一万块钱的开店合同 鉴于以下事实:某年某月某日甲、乙双方达成借款口头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一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当天乙方通过自己的农业银行卡号:转给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卡号:)人民币一万元整(大写壹万元整)。乙方在小店开发区将现金一万元交给甲方。 一、甲乙双方确认,截止某年某月某日,乙方共欠甲方货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 二、乙方分期返还上述拖欠甲方货款共计人民币10000元,具体还款计划如下:自本协议签订后至年月日前(该处也可改成每月支付一定的款项至年月日前将上述款项全部付清)将上述欠款全部偿还给甲方。这期间乙方按每月某某%的利率支付利息,每月号为结息日。上述所有款项于指定日期前汇入甲方指定。 三、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任何一期不能按时还款,则乙方余下应还款视为全部到期,甲方除有权追收乙方全部应还款额之外,还有权追收全部未支付款项的20%作为违约金。 务作为抵押,本次协议签订之后,乙方在10日内协同甲方办理抵押手续。 乙方的还款责任提供连带保证,若乙方未按时还款,则甲方可要求代为清偿上述债务、利息及违约金,保证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 五、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某某仲裁委提起仲裁。 六、本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保证人各执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0fe023551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