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体部分完工后办理项目经理销号手续

时间:2023-02-19 13:01:5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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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主体部分完工后办理项目经理销号手续的说明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各施工单位来我中心办理项目经理销号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各单位的无功往返,现将办理手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凡使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主体工程验收监督记录》《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材料来办理竣工手续的,请携带同时盖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前来办理。

2、使用《证明》等材料的,须按后面所附《工程主体部分完工证明》的统一格式填写,各方印章要齐全。对于没有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须写明原因。

3证明材料上的项目名称应与中标通知书上的项目名称相一致,如项目名称发生变更,应由建设单位作出说明。


工程主体部分完工证明



工程交易中心:

我方 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 (招标序号: )由中标单位 承建,施工内容为 ,中标项目经理为 监理单位为 该工程 日开工, 日主体完工,特此证明。

建设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e6980aeb9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