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道德本位的社会秩序论

时间:2022-12-12 22:27:14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孔子道德本位的社会秩序论

夏当英

【期刊名称】《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期】2005(029)003

【摘 要】春秋末期处于社会失范状态,孔子提出以道德为本的整合社会秩序的主张.道德本位相对于武力本位、刑罚本位而言.孔子以为,由乱而治,最重要的措施是维护和重建"周礼"所确立的道德秩序,对人们施以道德教化,调节社会行为,以此化解现存社会问题.推行道德教化的主体是君子,作为外在社会规范的""和人的内在自我完善属性的""则相辅相成,共同构成道德教化的主要内容. 【总页数】4(P146-149) 【作 者】夏当英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社会学,安徽,合肥,230039 【正文语种】 【中图分类】C91-09 【相关文献】

1.孔子的群体本位与耶稣的个体本位之比较r——中西视阈下的"群己"之幽思 [J], 靳浩辉

2.良序的追寻与建构:孔子社会秩序思想探微 [J], 王颖;吴翠丽

3.对我国社会秩序重构的思考——社会秩序重构应该“道德先,制度后” [J], 王庆

4.对我国社会秩序重构的思考——社会秩序重构应该“道德先,制度后” [J], 王


庆雪

5.权力、道德与社会秩序:法家论道德的主体性 [J], 汤云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e78f3b59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