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一、 分区明确。污染区主要进行收集、分拣、清点、处理等项目,清洁区供接收、发放清洁的衣物、被服及办公等。污染衣被未经洗涤不得进入清洁通道及清洁区。 二、 衣被收集袋专用。每个病区应有3个衣被收集袋,分别收放有明显污染的病人衣被、一般病人衣被及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帽子和口罩。衣被收集袋应保持密闭直至清洗。也可定时、限时收集工作人员衣服,及时送至洗衣房。 三、 接收污染衣被与发送清洁衣被要专车专用。污染推车与清洁推车分别用于接衣(使用后的医用织物)与送衣(洗涤后的清洁织物),并应有独立固定的存放区域和明显标识,接衣后及送衣前的推车应用1000含氯消毒液或清水擦拭一次。 四、 严禁在治疗区域或病房内清点或处理污染衣被,烈性传染病人的衣被应先消毒或灭菌后,再送洗衣房洗涤或焚烧。 五、 在污染区清点衣被的工作人员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311的隔离要求,穿戴工作服(包括衣裤)、帽、口罩、手套、防水围裙和胶鞋,必要时穿隔离衣,并按311要求加强洗手及手消毒。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可重复使用者,要以90℃以上热水消毒25。 六、 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的卫生要求: 1. 感官指标:外观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 2.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细菌总数(1002)≤200,大肠菌群不得检出,化脓性致病菌不得检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59764df2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c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