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 1.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本条考核:一项未能履职扣500元 2.负责矿井物资供应、煤炭销售等管理工作,参加审查物资采购方案;组织入库物资及材料验收。 本条考核:一项未能履职扣100元 3.参加审查煤质管理和装车外运相关的安全技术改造方案;参与制定煤质管理办法。 本条考核:一项未能履职扣100元 4.负责制定矿用物资供应、验收与保管制度,并推进实施。 本条考核:一项未能履职扣100元 5.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保管,并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检查,盘活物资、降低储备、减少积压,做到帐、卡、物相符。 本条考核:一项未能履职扣100元 6.负责库存物资的及时发放,确保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本条考核:一项未能履职扣100元 7.负责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库存物资安全,质量完好。 本条考核:一项未能履职扣100元 8.负责煤矿煤炭的销售工作,定期做煤质化验报告。参与制定煤矿销售计划,安排科署装、运、销各环节工作。负责煤炭价格市场调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拓宽销售市场。 本条考核:一项未能履职扣1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94d9e667e1cfad6195f312b3169a4517623e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