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35 验收申请报告 (益汉[ 2017 ]验报 06号) 合同名称: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II标段 合同编号: 致:南郑县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 陕西志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监理B标段监理部 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II标段工程项目已经按计划于2017年9月8日基本完工,零星未完工程及缺陷修复拟按申报计划实施,验收文件也已准备就绪,现申请验收。 □合同项目完工验收 □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 附件:验收报告 承包人:(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机构将另行签发审核意见。 监理机构:(全称及盖章) 签收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 4 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签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验收工程名称、编码 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II标段 申请验收时间 2017年9月21日 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标段 验收报告 南郑县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陕西志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监理B标段监理部: 我公司施工的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标段单位工程于2016年4月1日开工,至2016年 12月底所有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并于2017年7月10日进行了分部工程验收,3个分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经我公司对分部工程验收相关问题的处理,目前已具备单位工程验收条件。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现申请进行该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请批准并及时组织验收。 一、验收范围 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标段单位工程 二、工程验收条件的自查结果 1、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标段单位工程所含基础分部、填筑分部、堤顶道路分部等3个分部工程已完建并于2017年6月2日验收合格; 2、堤身防护分部工程验收要求整改的问题(坡面杂草、干砌石护坡局部空隙较大、部分坡面肋带砂浆抹面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已处理完毕并已通过监理和业主验收,无未处理遗留问题; 3、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已按SL223-2008备制完成,并已通过监理审查。 三、建议验收时间 2017年9月21日 陕西千龙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标段项目部 2017年9月15日 JL05 批 复 表 (志通姚青[2017]批复04号) 合同名称: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II标段 合同编号: 致:汉中市益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II标段项目部 贵方于2017年 9月 8 日报送的验收申请报告(文号益汉[2017]验报06号 ),经监理机构审核,批复意见如下: 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和对该单位工程资料的核查,分部工程验收要求进行整改的问题已处理完成并通过验收,报经业主同意,定于2017年9月21日对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II标段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请提前做好单位工程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监理机构:陕西志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监理B标段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今已收到志通姚青[2017]批复04号。 承 包 人:汉中市益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汉江右岸南郑县姚湾至青史段防洪工程VIII标段项目部 项目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3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签收后,承包人1份、监理机构1份、发包人1份。 2、一般批复由监理工程师签发,重要批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5894715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1e2d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