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授予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部分学科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权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教育部 • 【公布日期】2006.11.23 • 【文 号】教职改办[2006]3号 • 【施行日期】2006.11.23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授予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部分学科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权的批复 (教职改办[2006]3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申请增设部分学科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的请示》(津教委人[2006]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授予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科教授评审权以及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同意授予天津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请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应学科教师职务的聘任工作。 专此批复。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f3a80e0cd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