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有利项目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经济核算,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原则,各项支出须要按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二是项目经费结算:按签订合同执行,由承包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工程款经算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工程组、资金保障组审核无误后,经常务副指挥长同意,报指挥长签付。征地拆迁款项拨付:按乡镇提出申请,征地拆迁组、资金保障组审核后报指挥部,经常务副指挥长同意,报指挥长签付。 三是工程管理费用报销均须资金保障组审查后,经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同意,报常务副指挥长签付。 四是指挥部办公用品的购置,由一办七组事先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常务副指挥长审查同意后采购。 五是指挥部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和会议的差旅费由常务副指挥长审批,因公出差人员应遵守财经纪律,按财政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出差补贴。 六是指挥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由常务副指挥长签批。 七是各项支出必须具有有效凭证,方可报销。 八是固定资产需通过正规政府采购流程采购,固定资产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安排到人进行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b9168a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