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加班调休如何管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为保障劳动者工作和休息权利,同时兼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可制定以下值班、加班调休管理办法。 一、值班、加班定义及分类 二、值班、加班管理规定 1、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和轮流值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无特殊理由推诿者,以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待。 2、值班、加班人员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值班、加班人员应作好记录(签到+证明人或党委、行政统一安排会议纪要),留档备案。 三、值班、加班调休管理办法 1、值班、加班者享受调休假时,应充分考虑各部门(科室、站、所、办)的工作实际,不能同时安排两人调休,提前申请,填写《调休审批单》并交接好工作; 2、原则上实行1:1调休,即值班、加班一天只能调休一天,调休天数不能大于值班、加班天数; 3、调休假可以累计,但原则上一次性不能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按事假处理,调休假不能跨年享受; 4、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轮休并且每月轮休时间高于正常休息时间的工作岗位,不再享受调休假; 5、一般工作人员的《调休审批单》由主管领导审批,党政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站、所、办负责人由主要领导审批。 四、实施 本管理办法从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728550346baf1ffc4ffe4733687e21ae45ff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