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医保卡(成都市社会保险卡)使用方法(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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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医保卡(成都市社会保险卡)使用方



适用人员:2016-2017年度参加成都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学生(参保学生可用身份证就诊

一、医保卡看门诊如何使用?



1普通疾病须首先在首诊医院就诊,在首诊医院电子科大医院(包括沙河校区校区,

清水河校区,成都学院)门诊就诊时,参保学生凭医保卡和身份证(暂未领取医保卡的参保学生,就诊时凭身份证)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中应由个人负担的40%;如个人全额垫付,可在规定时间到电子科技大学医院学生医保办公室按规定比例报销。

2、因首诊医院条件限制,经首诊医生同意,开具转诊单,在其他社保定点医院门诊

就诊的参保学生,个人全额垫付后,可在规定时间到电子科技大学医院学生医保办公室按比例报销(同时必须出示首诊医院医生转诊单,有医保标识的费用清单和医保卡、身份证)

3、当参保学生发生紧急病情需要抢救时,原则上就近就诊,个人全额垫付后,就诊

24小时内发生的急诊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报销时需出示急诊费用发票及有医保标识的清单、急诊抢救病历、观察记录、病情证明。



二、医保卡办住院如何使用?





1成都市内:持有医保卡的参保学生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用医保卡和身

份证结帐。还未领取医保卡的参保学生如需住院可由个人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提供相关资料到其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

2、成都市外: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

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提供相关资料到其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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