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恢复韩国旅游包机航线的函 【法规类别】航空运输 【发文字号】呼政口岸字[2015]23号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5.07.22 【实施日期】2015.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恢复韩国旅游包机航线的函 (呼政口岸字[2015]23号) 呼和浩特海关机场办事处、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呼和浩特边防检查站、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发于我办的《呼和浩特机场关于开通韩国旅游包机航线的报告》,现将8月份恢复呼和浩特赴韩国的旅游包机航线具体信息报告如下: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b708d62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9026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