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56,电话:133XXXXX。 负责人:王XX,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高某,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2157237,住河南省XXXX号,电话:155XXXXX。(系冀A8988A5号车辆驾驶人) 申请事项 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保险赔偿金15443.45元; 二、责令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93元; 三、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生效判决期间债务利息; 四、本案执行费用均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石家庄市XX区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2月22日作出(2019)冀0XX民初9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内容。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行。 此致 石家庄市XX 中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af2e8b4ce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