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计划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教思政[2013]44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7.03 【实施日期】2013.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通知 (穗教思政〔2013〕44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关于全市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通知》(穗文明办﹝2013﹞34号,已通过电子公文系统发给各单位)要求,为扎实深化我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养成珍惜粮食、文明用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学校、幼儿园和师生、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按照穗文明办﹝2013﹞34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是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我市巩固创文成果、推进新型城 1 / 2 市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级市教育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70c2741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f3f2a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