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聘用管理规定 职工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职工聘用管理,以利于人力资源开发, 特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企业部门主管、副主管的录取及薪酬,由总经理报请 董事长判断,组长及一般职工的录取由部门经理报请总经理判断。 第三条本企业职工录取除技术人员可由各单位向总经理呈报, 自行选聘,再报请总经理判断外,其余职工概由企业一致选聘。 第四条本企业所属各部门需要人员时,应填具申请书,由各部 门经理呈请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交人事部公然招聘。 第五条本企业新进的职工,不论是公然招聘的还是内部职工引 荐的,均应先递交个人简历或简历表一份,经初选合格后另行通知考 试。 第六条本企业新进职工的考试有面试、笔试及测试三种方式。 第七条应试者的笔试合格后,依照其成绩高低及专业需要,通 知参加面试。 第八条面试考官应注意以下各项。 ( 1)要尽量使应聘人员感觉平易、自然轻松。 ( 2)要认识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重点。 ( 3)认识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 4)要尊敬对方的人品。 ( 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口试记录单”内。 职工聘用管理规定 第九条本企业各级职工的任用,均以道德、学问、能力、经验 及工作的需要为原则。 第十条参加考试成绩优秀者,由申请部门经理决定录取后,即 交由人事部通知报到试用。 第十一条经通知报到的试用人员应先办理以下各项手续。 ( 1)交学历、有关工作经历和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半身免 冠照片6张。 ( 2)填写职薪资料表。 ( 3)填写服务志愿书一份。 ( 4)填写保证书一份。 第十二条凡经选聘合格的人员,应按通知指定的日期到本企业报到,因故未能如期报到者,须申请延缓报到,不然即以弃权论处。 第十三条本企业各级新进职工试用期为1~3个月,亦可依据实质状况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 经正式录取的职工,均由企业发给聘用书。 第十五条 本规定合用于企业全体职工。 第十六条 本规定呈报董事长同意后实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2d6cca84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