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聘任办法(试行) xx学校班主任聘任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班主任的工作和管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XXX《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2009]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班主任聘任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应聘对象:全体在职教职人员。 二、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职人员在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2、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班主任的聘任要求: 1、班主任由学校在在职教职人员中选聘,聘任者须经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培训后方可上岗;原则上助理班主任任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 2、在校教职职员要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如有非凡情况不能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因身体原因者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应在每年6月1日前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无非凡原因一年或以上未承担班主任工作者,应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鼓励班主任连任。 1 4、原则上有身24周或以上者、生育后一年内的教师可以不承担班主任工作。 四、班主任的聘任方法: 1、担任班主任工作是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凡已被聘为班主任的教师,无正当理由者不得拒聘。 2、由校长负责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的聘任工作。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的聘期由学校根据专业学制等决定。 3、每个班级必需配备一位班主任,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助理班主任。每届为一个班主任聘任周期,原则上一位教职职员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024f2d7cd5360cba1aa8114431b90d6d858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