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 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及监管部门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公司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 成本效益等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主要 包括以下方面:公司章程、三会制度、主要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及资金管理、信 息披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企业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对外担保、固定资产管理、公章管理等。以上制度在公司实际运作中能够得到较 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都能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各项决策没有出现超越权限的行为,基本能够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内部环境方面,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 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本报告期,公司在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 会科学高效决策。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设计及其他有关事宜等。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还设立有内审工作小组,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检查公司内 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风险控制方面, 公司执行严格的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 序和相应责任,各级管理人员都能够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公司同 时加强会计系统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 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对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内部 管理制度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经理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重大信息保密制度》 《公司投资企业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公司接待和推广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上述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为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重点控制活动 (1)公司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中对重大投资、对外担保进行了详 细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对上述事项的审批权限及管理程序、信息披露等要求。公 司对外项目投资及对外担保均按规定流程和审批权限进行,并上报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批。 对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 《内控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重大投资和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 有效,对关联担保也有严格的内控程序,没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深交所《内控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使 用情况报告及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并用于募集资金项 目。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深交所《内部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3)财务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公司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法 规、制度,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及核算方法,协调公司内部的经济关系,负责审查 和签署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表。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 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 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照监管部门的要 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股东提供可靠真实的会计信息。公司拥有独立银行 账户并独自纳税,对外投资和费用支出等资金运用均有严格的制度安排和内控程 序。 (4)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目前,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本公司持股比例 1 东莞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48.67% 2 广东华强三洋集团有限公司50% 为加强公司对投资企业日常运营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各投资企业规范、有序、 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被投 资企业的章程来参与其管理,并结合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和制度制定了《投资企 业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投资企业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干部管理、资金管理、 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重大事项报告与信息披露等方面做 了详细规定。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该制度管理各投资企业。 对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交所 《内部控制指引》和本公司《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下设的控 股子公司和重点参股公司的管理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5)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与披露、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事前事后监督等 均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依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 (6)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保密制度》、《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制度》和《接待与推广制度》等一系列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对公司公 开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程序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上述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 息,在正式披露前做好保密工作,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获得信息的机会。 三、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对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 《内部控制指引》,公司认为还存在以下几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1)公司尚未建立董事、监事、高管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与激励机制。目 前,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均未在公司领取津贴或报酬,公司高管人员全部在 公司领取薪酬,但其薪酬体系仍执行传统的工资体系。公司将在适当的时机推出 符合公司实际的公正、高效的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 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2)本公司目前与控股股东华强集团或其控制的公司存在较多的日常关联 交易。其中,与其间接控制的深圳市华强电子世界有限公司的交易占较大份额, 约4900万元,约占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70%。即本公司将位于深圳市华强北的 部分物业整体出租给该公司用于电子专业市场的经营场地。另外,该物业还和本 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间接拥有的用于电子专业市场经营的“华强广场”裙楼存 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已于2008年9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根据重组方案, 本次重组后,深圳市华强电子世界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合并报表 后,本公司与其的交易将不再成为关联交易,有效地减少了日常关联交易的数量, 也解决了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对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 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具 有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经营活动的需 要,公司将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使之始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适应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恶化,公司不断发展,现有内控制度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将根据经营的需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 管理和控制体系,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防范风险,促进公司更快更 好地发展。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2月__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d53109581b6bd97f19ea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