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编号:AQSCB-2019- 工程名称 检查类型 签发人 海丰县城莲花大道建设工程(修编)项目 综合检查 张忠慧、汪红光、余小凯 检查日期 项目负责人 签发日期 2019.8.21 赵全才 2019.8.21 整改内容及要求: 2019年8月21日,公司安全生产部、质量技术部对海丰县城莲花大道建设工程(修编)项目进行综合检查,通过内业、外业检查方式,发现问题如下: 一、内业: 1、安全资料归档较乱,需分类归档; 8、劳动用工实名登记工作未开展,未建立花名册; 2、安全生产责任书格式及签订程序不正确; 9、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有效开展;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和奖励未执行; 10、补充项目领导代班记录; 4、安全生产经费施工计划及使用台账未建立; 11、补充危险源清单及重大危险源清单; 5、机械设备与特种设备不规范; 12、补充体检; 6、临时用电方案未编制; 13、完善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演练。 7、专项方案评审表未闭合; 二、外业 1、标尾已铺沥青层段施工现场标志标牌过少,且与既有道路交叉路口较多,需增加警示标志、限速标志; 2、顾莲峙中桥现场钢筋堆放不规范,未下垫上盖,0台处增加安全警示牌,游泳禁止标志; 3、K1+191涵洞氧气瓶、乙炔瓶放置未达到安全距离且乙炔瓶倒放,有2人未佩戴安全帽,三级配电箱未上锁; 4、K0+250-K0+539段路基范围内高压线未拆除,现场加强安全管控; 5、K0+370右侧处为民房,盖板沟施工基本紧靠民房。因此,要严格控制施工段落长度,以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6、项目部补充灭火器。 以上发现问题要求项目部举一反三,加强自检,尽快完成整改,整改要求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完成后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附图片) # 安全生产部 项目部接收人: 日期: 年 月 日 抄报(送):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各部门 第 1 页 共 2 页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2f5130ec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