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指南(2020医保年度) ●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经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等学校中的在册学生(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和外籍学生); 2.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和外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缴费标准 以厦门市政府公布为准。 ●参保和缴费时间 年度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5月31日。 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 年度集中缴费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5日。 日常缴费时间:参保次月4日至25日。 ●参保办理地点 参保学生所在学校 ● 参保资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 集中参保缴费流程 缴费方式分为“学校代缴”和“个人自缴”两种,由学校选择其一。同一学校内,原则上只能选择同一种方式。 方式一:采用“学校代缴” 序号 1 2 3 办理环节 参保受理 代收医疗保险费用 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办理单位或个人 学校 学校 学校 具体业务内容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申请参保后,学校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统一代为办理参保登记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缴交医疗保险费 学校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办理时限 每年5月31日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每年6月4日-25日 方式二:采用“个人自缴”(一卡通委托扣缴为主) 序办理环节 办理单位或个具体业务内容 办理时限 号 1 参保受理 办理缴费一卡通委托 扣缴医疗保险费 人 学校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申请参保后,学校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统一代为办理参保登记 学生或家长持学校下发的社保缴费一卡通用户号办理银行缴费一卡通委托(到银行现场办理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 税务部门直接从学生或家长委托的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每年5月31日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采用“个人自缴”的第一年5月31日前 每年6月4日-25日 2 学生或家长 税务部门/学生或家长 3 说明: ☆关于一卡通委托扣缴:学生原已办理委托,且该委托有效的,无需重新办理。原一卡通委托已撤销的,需要重新办理。委托一经办理生效,可持续使用,直至撤销委托关系,无需每年重办。 ☆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的在校参保学生,除一卡通委托扣缴渠道外,还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缴费: (1)健康账户代缴 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学生,应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 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参保学生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咨询,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2)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 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等功能缴纳费款。 ● 补参保 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补办参保及缴费。 ● 停保 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前应将已离校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停保手续。 ● 查询渠道 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通过“掌上办税”—“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查询; 2.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 免费短信服务 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在校参保学生,为便于免费获取税务欠费短信提醒的,参保时可由学校采集手机号码,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手机号码采集或变更。该手机号码与银行预留号码采集单位不同,无法同步信息,因此需要参保的城乡居民及时采集或进行变更。个别欠费短信由于第三方平台原因可能无法送达的,请参保学生或家长务必自行上网查询核对缴费情况。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 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社保咨询热线12333 2.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http://xiamen.chinatax.gov.cn 3.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 ------------------------------------------------------------------------------------------------------------------------------------ 学生参保回执单(仅供参考,各学校自行修改) 学生姓名 证件类型 国籍 手机号码 学年班级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人员身份 性别 是否在学校办理参保(必填):是□ 否□ 学生家长签名确认: ☆人员身份选择:1-本市未成年人、2-本市一般残疾未成年人、3-本市低保未成年人、4-本市重度残疾未成年人、5-本市特困供养未成年人、6-本市重点优抚未成年人、7-本市计生特殊家庭未成年人、8-非本市户户籍未成年人、9-非本市户籍残疾未成年人、10-港澳台未成年人、11-大学生、12-部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3-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当年的毕业生仍由原学校办理参保缴费。 ☆证件类型非身份证的,还需填写证件类型、出生日期及性别。 ☆部分学生应社区要求(社区补贴原因)留在社区参保或之前已在社区参保不转学校参保的学生外,其他新参保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学校参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2ad10ee1b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