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假日纪律要求提醒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营造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节日腐*败”,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从严从紧,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紧盯时间节点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介入;要加强教育预防,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挺纪在前,确保令行禁止。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教育监管和自我约束。节日期间,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三是严禁公款旅游、健身和娱乐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六是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1ff5e36ed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