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函 致:XX股份有限公司 本担保人 (社会信用代码: ),自愿为XX设备有限公司与 XX股份有限公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法律、经济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现向贵公司提供如下事项担保: 一、担保范围: XX设备有限公司 与 XX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X 年 2 月 26 日至 202X 年 2 月 25 日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XX设备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的付款义务、采购义务、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及XX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担保方式及期限: 1、担保方式为:无限连带担保,本担保的效力不受主协议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作协议无效而无效 2、担保期间: 叁 年,担保期自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关联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XX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 四、本担保函自担保人签发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f73159b83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