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考察培训费报销的实施办法 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院教职工学习考察培训工作的管理,规范审批报销程序,特作如下实施办法。 一、学习考察培训实施程序 1、组织人事处按部门下达学习考察培训费指标,经费由“人员培训经费”项目列支。 2、部门负责人按部门内工作情况,对其学习考察培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3、各部门的学习考察培训费在下达的经费指标内按部门进行报销,超支不补,并在10月31日前完成报销工作。 二、学习考察培训费报销范围 l、教职员工参加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费、资料费、零星书籍费,凭票报销。 2、教职员工参加的学历教育的学杂费,凭票报销。 3、部门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的,培训费凭票报销,差旅费报销执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填写 《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活动审批备案表》 三、学习考察培训费报销审批程序 报销人填写报销单 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 组织人事处审批 主管组织人事处院领导核准 5000元以上的 主管财务院领导、院长核批 财务资产管理处办理报销。 本实施办法由财务资产管理处、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活动审批备案表 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活动审批备案表 部 门 起止时间 外出路线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所需经费 人数 外出人员姓名 学习考察内容 部门负责人意见 备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c843a7f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e007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