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消防安全条件 一、创办民宿的消防安全条件 (一)民宿建筑应设 2 个安全出口 ,但 3 层及 3 层以下的,且每层建筑面积在 200 平方米以下的可设 1 部分散楼梯; (二 ) 分散楼梯不得采纳木楼梯,装饰资料不得采纳易 燃、可燃资料;并装备智能火灾报警装置; (三)电气线路应该埋墙暗敷,在明敷的电气线路一定 套用阻燃或金属管进行保护; (四)民宿建筑应按规定设置灭火器,装备 4 公斤干粉灭火器每层不该少于 2 只 ,每层应配置消防应急水龙头 1 个(五)建筑每层内走道及楼梯平台处需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 散指示标记,安全出口门的顶部应设置安全出口指示灯; (六)民宿内不该使用燃气热水器,当一定使用时,应 采纳集中供气方式,在主体建筑外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间, 并采纳甲级防火门与外面分开 ,穿越隔墙处孔洞应封堵严实; (七 ) 居住宅间内不得使用明火灶具 ,一定使用时应设置独立房间 (厨房)集中使用, 且与其余房间和人员分散通道采纳实体墙和防火门(或可自行封闭的钢质门)进行分开; (八)禁止停放电瓶车; (九 ) 民宿外应设置消防水池或室外消火栓; (十)客房内宜设置游客须知、分散指示图等消防安全 表记 ; ; (十一)单元超 750 平方米面积的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 履行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f16ddad6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