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牌、设备标志牌管理规定 一、安全警示牌 (一) 分类:安全色、安全标志牌。 (二) 配置原则: 1. 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 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7K的内容。 2.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 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3. 当厂区或车间所设安全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 整个车间面积时,应多设几个安全标志牌。 4. 在生产场所建筑物门口醒目位置,应根据内部设备、介质 的安全要求,按配置规范悬挂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5. 在地下设施入口盖板上和灭火器存放处应标注禁止阻塞线。 6. 在厂内道路限速区域入口处和弯道、交叉路口处应标注减 速提7K线。 7. 在发电机组周围、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以及控制台、 配电盘前应标注安全警戒线。 8. 在楼梯的第一级台阶地面边缘处应标注防止踏空线。 9. 在人行通道地面上临时敷设的管线或易造成人身跌绊的其 它障碍物上应标注防止绊跤线。 10. 厂房、楼梯主要通道门上方或左右侧装设紧急撤离提示 (三)配置地点及具体制作要求: 1. 安全标志牌配置地点见《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 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具体制作要求参照《火力发电企 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和《安全文化 实用手册》(中煤集团大屯公司企业文化部、安全监察部编) 。 2. 安全色配置地点及具体制作要求见《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 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 二、 设备标志牌 (一) 配置原则: 1. 设备标志牌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 2. 设备标志牌应定义清晰,能够准确反应设备的功能、用途 和属性。 3. 同一厂内每一个设备标志牌的内容应是唯一的,不能出现 两个及以上内容完全相同的设备标志牌。 4. 设备本体或设备附近醒目位置应配置设备标志牌。 5. 电气、热控盘(柜)本体醒目位置应配置设备标志牌。 6. 现场阀门应配置标志牌,标明阀门名称、编号及开启、关 闭操作方向。 7. 生产场所建筑物(锅炉房、汽机房除外)入口处醒目位置 应配置建筑物标志牌。 (二) 配置地点及具体制作要求:见《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 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 三、 安全警示牌、设备标志牌管理: 1. 各类标志应统一规范、明确易懂,并准确悬挂在明显位置。 2. 安监科、电力调度中心、各技术科负责监督检查,督促发 电运行分场、热电运行分场、送变电工区及时补充、更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5cea30072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