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中心协同事项及解决方案 财务管理中心就会议达成共识内容: 直营项目: 1、 原由工程中心发起并参与的“资金计划表”流程改由项目出纳发起,工程中心不再参与,项目出纳填制的数据由项目经理出具,如后期发现项目经理给出的计划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再出处罚措施。(会后与汤部长沟通,九月初出具资金计划表还是由工程中心负责,从下个月开始再由项目出纳发起) 2、 对上合同由成本部牵头签订,招采中心、工程中心、财务中心配合。 3、 招采部建立诚信班组,出具纸质版由各中心打分。 联营项目: 1、 明确财务出账可以先以OA审批通过的合同为准,后期收到纸质合同与OA合同的一致性,由法务部把控 2、 明确合同交接的时间:建议完善合同交接流程,例如可以是签订合同日的后5个工作日; 3、 财务部在对前期所有工程的资料进行电子归档,目前先收集了施工合同,但有很多施工合同是资料部都没有,财务目前找经营中心,项目承包合同和供应商合同法务部表示最近没有时间,具体请明确什么时候可以与财务对接,决算资料找工程二部对接 4、 明确分公司利润核算,尽快与分公司就以前年度的利润进行对账扎断:建议经营中心对接分公司负责人,让他们尽快来公司与财务和经营对账 5、 明确新《工程款付款审批单》上资质部和法务部的签字项目:建议项目压证费、社保、工资等的收取由资质部在工程走款时把控,法务部对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把控 6、 明确承包风险金收取的时间节点:一次性收还是分次收,在合同中明确; 需进一步明确和沟通: 直营项目: 1、下个月开始由项目出纳发起的“资金计划表”流程中“产 值”这块是否需要成本中心审核。原是工程中心会审核产值是否准确,产值与计划回款是否合理,现工程中心不参与,而且也建议由成本中心审核。 2、九江星子项目三百多元垫付款是否流程完善,是否会扣 回。会后与汤部长核实并沟通,是替甲方垫付,而且不止三百多元。需进一步沟通的是,替甲方垫付的款,付款单需附相应情况说明,以便财务知晓及把控,对上和对下垫付事项规范管理,事由金额需由工程部把关提供管理办法、签批流程。注明回收的条件及时间。 3、工程开工前新项目的甲方全称及开票信息,需工程部配合。 联营项目: 1、就项目承包合同的签订,财务有几点需要完善:1、根据税务政策的变更,原条款中的:甲方暂扣开票金额的10%增值税,统一改为:甲方暂扣开票金额的9%(含项目所在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a1598e99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