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促进教育教学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学校的财务自主权,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强化校长在财务管理中的主导使用,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做出下年度预算,经校长审核。 2.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校长签字批准。 3.费用报销一律先由校长审批签字后,然后到会计室报销。 4.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校长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5.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6.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校长处理。 7.校长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296c50ace7931b765ce0508763231126fdb77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