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轨读后感

时间:2023-01-02 04:20:0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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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轨》读书报告

犯罪学中有一句名言:你不是在越轨,或是已经越轨就是正在越轨的路上。么,什么是“越轨”呢,它又是否具有如此的普遍性呢,读了《越轨》一书后,我对它有了一定的了解,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泛指人类社会中所有与规则相关的东西,既包括道德法律,也包括价值观念。“越轨”与“出轨”意涵接近,当然,还有更正式更学术性一点的词,那就是“偏差行为”“偏离行为”,当然初学者的我来说,“越轨”这种接地气的词更受我的推崇。

“越轨”一词,人的第一反应总是“性”的越轨,或许以繁衍为终极目的的人们总是更青睐那些与繁衍有关的话题,但是实际上“越轨”的内容远远超出两性活动的范围。所以,要了解这本书,第一个问题就是要了解“越轨”的范围到底是什么,换句话说就是“什么行为可称得上是越轨呢?

威廉·福尔纳在《我的弥留》一书中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有时候我并不太确定谁有权利去评判一个人是不是疯子。有时候我认为没有纯粹疯癫或纯粹理性的人,只要当人们倾向于这么认为的时才是如此。就像一个人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多数人如何看待它的行为.这句话无疑说出了越轨行为最基本的特质,即多数人认为它是“越轨”,那它就是“越轨

上文曾提到,是指人类社会中所有与规则相关的东西,其实,“轨”还可以分类,可分为“外在的轨”和“心中的轨。所谓“外在的轨”,它既可以是物质的、客观的轨,如隔离护栏;也可以是精神的,象征性的,像法律那样。一句话说开,那就是以强制性规范为基础、做后盾的就是“外在的轨。而”心中的“则是那些外在的规则内化为心中的规则而形成的轨。前者是一种强制性的约束,一旦去掉,人必然出轨。而后者则内化于心,心中的规则是内部的,相对更保险的一种规则。

谈论了这么多规则与“越轨”你的心中就没有疑问,至少我是有的,那就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究竟是先有“越轨”再有规则,还是现有规则再有“越轨”呢,这可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本书中作者也没有就此给出明确的回答,但是在我看来,应该是先有越轨再有规则的。首先,规则不只是在人类中有,而是普遍存在于大自然中,但这里我们只讨论人类的越轨与规则起源。

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对于家庭的研究,社会学有多种视角,而我比较偏向于一种进化论的视角,由血婚家庭进化到一妻一夫制家庭,这个叫血婚家庭的定义是以血缘婚姻为基础的群婚家庭,但是它已然避开了一个阶段,也是这个进化论视角所假设的进化前的时期——乱婚。在乱婚时代,不仅亲兄妹可以互相通婚,就连母亲和亲生儿子也可以,在我们今天的视角看来,这两者都是不可饶恕的越轨行为,然而在那个乱婚时期却并没有这项禁忌或者说是规则,也就是说并不存在越轨行为,而是一直到这种行为被定为一种禁忌或者说规则,它能叫做一种越轨行为,从这一点来说,我认为是先有规则再有越轨。 此外,在刚刚的例子中还提到了另一个概念,简而言之就是规则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变化的规则,也就是本来在一个时期的越轨行为可能在下一个或上一个历史时期并非是越轨行为,这就是“越轨”的文化性,正如上文所强调的越轨的最基本特质是“大多数人认为它是越轨行为”,随着文化的不断变迁,经历不同文化熏陶的人们对于同一种行为的界定可能也不尽相同,也就是“越轨”具有时代性,它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东西,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它有点神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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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为人们所不喜的东西却能与社会齐头并进,还是时刻体现着社会的变化。 诚如大多数人认为,“越轨”是一个为人所不喜的东西,换而言之,大多数人认为它是一个坏东西,一个不好的东西。但是,我想告诉你,“越轨”这种行为他仅仅是看上去很坏而已。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络定义的越轨特征在我看来是很正确的1.越轨未必就是坏的和不可接受的行为;2.越轨并非总是自愿的;3.越轨未必意味着犯罪;4.越轨既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集体的。第一条“.越轨未必就是坏的和不可接受的行为”,这是很容易解释的,就像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说,这个在当时的欧洲可是相当严重的越轨行为,但是他是进步的,是好的,最终哥白尼也因他在当时那个时代的越轨行为而为世人所铭记。第二条“越轨并非总是自愿的”,这在战争年代十分常见,杀人是越轨行为,但是在战争年代你不杀人就意味着你会被杀,因此你杀人的越轨行为并不是你自愿的。第三条“越轨未必意味着犯罪”,这在中国可是最好解释的了,在中国和西欧不同的是,中国是按量定刑,如果说偷了500元钱算犯罪的话,那么即使你偷了499.99999,你还是犯法,只需受行政处罚而不是犯罪;第四条“越轨既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集体的”在这一点上,第二条的理由也可以运用,个人因为战争杀人是越轨,同样和你有着相同特质的人组成的军队在相同动因下做出杀人的动作也是越轨。 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对于“越轨”的理论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下面就让我们用“越轨”这个不一样的视角走近社会去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一些问题,相信这个视角定能给你带来一些不一样的体验。

一:人类的三大底线价值:规则、诚信、公平,都是从货与币的交换活动中孕育出来的,而越轨却恰恰颠覆了他们,于是“越轨市场”出现了,所谓“越轨市场”,就是用和正当市场相反的方式进行运作的,相信大家对于“黑市”这个词都不陌生,走私,毒品,军火、色情业、歌舞厅、赌场等属于典型的“越轨市场”而“越轨市场”的形成是需要有很多条件的,相信若是不从这个角度来看,你可能永远也无法想象黑市的形成还是需要条件的。那么具体黑市形成需要哪些条件1.有紧缺商品的出现;2.有违禁品的存在;3.分工。前面2者应该是很容易理解,那么分工呢,我认为了解了这个,就更容易理解什么事“越轨市场”了。扒手团伙就有细致的分工:一是舵手。他选出受害人,并用暗号通知放哨的人。二是放哨。让受害人走慢些或是停下来。三是掩护。掩护偷窥过程不让目击者看到。四是扒窃。偷取受害者的钱包,交给接应者。五是接应。通过扒手偷到的钱包递给车里的同伙。六是把风。观察周围有没有警察。类似的分工在“越轨市场“里是常见的,也是必须的,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分工与正规市场分工没什么两样,都是产和销的关系,可见在“越轨行为”中也存在着许多正常的现象。 :公共恶俗的屡禁不止,说道公共恶俗,最不能避开的就是哄抢了,其中最为著名的哄抢事件发生在“文革中期。1972年,天安门广场发生“哄抢”鲜花一事,前门棋盘街至人民英雄纪念碑旁18个花坪的2万多株花,一个小时内被上千名群众挖走,社会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一次集合行为,又称集体行动或大众行为,它满足三个特征,一是人数众多,二是无组织性,三是行为者相互依赖。根据控制转让理论,这个事件可能是一个人率先拿走了一捧花,其他人跟着效仿,在我看来,这种“越轨”行为由个人迅速扩散到集体,危害性是很大的,这次是搬花,下次可能是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的事情们,所以我们应该想办法来回避这一类事件。

三:新奠定的治安战略——“破窗理论,在鲁道尔夫·朱利亚尼担任纽约市长任内,他率先在纽约实施严打治安,成功减少了犯罪率。然而,“破窗”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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