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下历史人教版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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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下历史人教版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在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1.青苗法:各地方政府每年两次放款,听民户自愿请贷。

2.农田水利法:各地兴修水利工程。其工料由当地居民照户等高下分派,凡单靠民力不能兴修者,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息一分,一州一县不能胜任者,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3.募役法:差役由州县政府出钱募人以充。募役的费用,由管辖区内的主户按照户等高下分担。原来有差役负担的人家交“免役钱”;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寺院户以及女户、单丁户、未成丁户按户等出“助役钱”,其数半于免役钱。 4.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然后将田地亩数、主人姓名、土质肥瘠等级登记上册,并按土质好坏分为五等,均定税额高低。

5.市易法:由政府拨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平价收购商贩不易脱售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去。商贩向市易务交纳抵押品,即可成批赊购政府仓库里的某种货物到各处销售,半年出息一分。

6.均输法:由东南发运使根据中央的需要,灵活调配东南六路漕运京师的各种物资,以减少重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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