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高级职称教学考察标准

时间:2022-12-06 14:22:1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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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高级职称教学考察标准

对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

1.教学型教授每学年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不低于72学时;教研型教授每学年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不低于36学时;科研型教授每学年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不低于18学时。在学校行政部门兼职的在岗教授每学年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不低于10学时。

2.副教授每学年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不低于72学时。 对高级职称教师的考核与奖惩

对未达到学校规定的上述基本要求的高级职称教师,视为该学年度教学考核不合格,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职级)和参加各类教学评奖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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