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方案 民政局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方案 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乡镇、街道、驻延部队: 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切缅怀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 和社会主义事业英勇牺牲的烈士,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在全 社会弘扬烈士精神,激发民族复兴力量,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 现就清明节期间做好烈士纪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一是依托区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平北抗日 烈士纪念园和八达岭烈士陵园要针对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 和自发祭扫的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的实际,密切配合安排组织好纪念仪式, 确保庄严肃穆。 二是依托各乡镇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就近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各 乡镇作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单位,要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学校和群众 到就近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开展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种植纪念树等活动。 三是开展“清明寄哀思 网上敬英烈”活动。清明节期间,我区将与中华英烈 网合作,开展“清明寄哀思 网上敬英烈”网上祭奠活动。群众登陆中华英烈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85a093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