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中小学学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试 行)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效益,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校学生食堂经营对象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有关规定: 一、经营原则 面向学生 廉价消费 民主自愿 保本经营 二、经营体制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学生食堂必须由学校统一管理、经营,一律杜绝向社会承包经营。 三、财务管理 根据有关财务要求,学校食堂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 1、设立专帐。 2、设立会计和出纳各一名。 3、按要求制订食堂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 4、规范食堂收入票据。 5、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有关要求 1、学生交钱购买餐票(代用卡等)的收入都要开票一式三联(一联由学生保存,一联交会计记帐,一联是存根)。 2、所有的支出也必须有票据,据实核实入帐。 3、实事求是地核实食堂品种(产品)成本价,规范饭、菜销售价格(其成本如下): ①米 ②燃料(煤、柴、柴油等) ③炊具 ④水、电 ⑤人员工资(A、职工与学生的比例标准:只供饭不供菜的1:100人,既供饭又供菜的1:50人,各校按此比例标准确定用工人数;B、厨房工作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一般为400-500元。) ⑥锅炉拆旧(按锅炉的价格÷使用年限(一般按4-5年计算)=每年拆旧款,单列提报) ⑦房屋拆旧(食堂)(房屋的实际造价:原始结帐合同÷使用年限,国家规定33年=年维修价,单列提报) ⑧桌椅拆旧(即桌椅实际价(凭原始发票)÷使用年限,10年=年均拆旧价,单列提报) ⑨油、盐、杂支等。 ⑩环卫设备等。 4、食堂票据审核及报帐程序 ①食堂的收入票据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编号印制,由学校会计人员保管,食堂用票由食堂会计人员到学校会计处领取交食堂出纳,用完后以旧换新注销。 ②购物的发票必须有两名经审员、司务长,后勤人员签字后才能入帐。 ③食堂的帐务凭证必须保存10-15年。 5、规范食堂的货源渠道 鉴于学校食堂的所需物品量大,成批量进货的实际情况,所以学校食堂购买有关物资必须由后勤负责人和相关领导、食务长、经市委三人以上到实场考察采购(零星、少量的除外),公开亮价,阳光操作。 6、学校不准到食堂报帐或领取补助。 7、每学期结一次帐,吸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 8、根据有关政策,食堂的微量结余资金上交学校作勤工俭学收入进帐,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 (本规定自二OO七年元月一日起试行) 黄梅县教育局 二○○七年四月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3a0e65f5335a8102d220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