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长春市职业院校师资委托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 • 【公布日期】2021.06.07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06.0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长春市职业院校师资委托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长春市职业院校师资培训质量,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对长春市职业院校师资培训项目拟通过招标流程择优确定承接项目单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2021年长春市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共有六项分别为长春市职业院校“双高”建设管理人员培训、长春市职业院校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长春市中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课程标准实施培训、长春市中职学校班主任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长春市职业院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长春市职业院校科研能力提升培训。(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教师培训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教师培训相关内容或具备承担国省培相应资质); 2.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集中培训项目,且质量评估优良; 3.具有优秀项目设计团队、培训专家团队、专职管理团队及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4.在院校、培训机构总部所在地之外有教师培训办事处、分支机构或战略合作伙伴。 三、申报材料 1.相应的教师培训资质证明;申报机构法人授权许可(签字扫描件); 2.2021年长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1); 3.2021年长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四、几点要求 1.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后,文件名称以院校(培训机构)+项目编号进行命名。 2.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培训资质证明为照片或PDF格式,项目申报书为PDF格式。 3.6月20日前请将申报材料传至****************邮箱。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 五、其它 长春市教育局依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培训项目实施院校(培训机构)。 附件:1.2021年长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 2.2021年培训项目汇总表 3.2021年师资培训项目说明 4.2021年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春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3439c0d1d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