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社会工作服务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结果公示 根据福建**《关于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对我校2011-2016年度社会服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经自由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校职能部门审核、由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投票推荐、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作物科学学院、园艺学院、林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国家菌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单位为“2011-2016年度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丁*昌、马*银、王*金、邓*湖、付*民、甘*福、许*心、刘*福、刘*玲、陈*兴、陈*永、陈*丹、陈*伟、吴*泉、吴*森、李*庆、李*明、张*萍、邱*生、林*森、林*英、胡*辉、徐***、童*华、曾**、谢**辉26位同志“2011-2016年度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5月26日至5月30日。如有异议,可向纪委、海峡创业育成中心反映,纪委:05****;海峡创业育成中心:059***。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0ae6ef06a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