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流动人口,2020年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资格复审方式变更通知

副标题:2020年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资格复审方式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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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保障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线上资格复审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目前在外地的考生不需来京,线上资格复审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北京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考】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签名);

  4、笔试成绩通知书(本人签名);

  5、所报考职位“政治面貌”要求党员或团员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所报考职位“其它条件”要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的,需提供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

  7、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以及当前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或北京生源毕业生:

  除基本材料中2-6项所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10、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

  除第9条所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11、选调生:

  除第10条所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2、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除基本材料中2-6项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13、在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除1-7项所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4、除1-7项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有困难的残疾人考生,可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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