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查看:2017年广西贵港市中小学教师招聘1177人公告
交费
1.交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2日17:30前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