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天气-2016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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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17: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22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


  1.《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本公告中有关年龄的计算截点为2016年8月31日。


  五、考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负责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未过合格线,则不计排名,无体检及录用资格。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体检合格人选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


  (一)范围:按报考者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050。


  附件:1.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2.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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