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工作怎么样]关于区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副标题:关于区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3-07-14 16:56: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篇一:关于区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项评议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第四调研组成员对全区民政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广泛征求了各级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的意见,11月4日,到区民政局集中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了全区民政工作的汇报,对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深入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落实意见,接受监督,评议工作全面开展。今年以来,区民政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民主评议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专门印发了《关于征求对全区民政工作意见建议的公开信》和《便民服务政策指南》,积极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用开放的姿态接受评议,用实事求是的作风搞好评议,用评议的结果检验和促进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评议工作扎实推进,不走过场;通过各种形式,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民政部门工作动态,从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入手,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各级人大代表反馈的164条意见和建议,已有149条整改落实完毕,另外15条正在整改过程中,较好地促进了全区民政工作的开展。
  (二)紧扣主题,真情服务,民生保障工作全面改善。区民政局紧扣民生主题,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政府惠民工程,全区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了有力保障和切实改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基层群众的一致称赞。实施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对城乡近5000户家庭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大病救助及临时救助救济;对95名农村五保对象、18名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对22名散居孤儿给予基本生活保障;接受退役士兵300余人,落实了18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生活补助和医疗保障待遇,换发残疾军人伤残证600个,烈士证280个;为1700多名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三)依法行政,认真履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加大村务公开检查力度,实行了社区工作者动态化管理;依法进行社会事务登记管理,社会团体达4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196家;深入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新命名住宅区21处,主干道路一条,规范了各镇(街道)、村地名含义、历史沿革和地理实体的描述;在全区镇(办)村(居)成立了老年协会组织,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已建成和在建的老年公寓26家、敬老院7家、日间照料中心20家、农村幸福院17家;全面完成了淄博殡仪馆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殡葬秩序,新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成为全省功能最完备、设施最先进、环境美、管理最科学的现代化殡仪馆,同时完成了区烈士陵园的建设,安葬烈士400多名,9月30日举办了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做好灾害防范工作,与区内两家大型超市、商场签定了救灾物资储备库协议,切实保障了灾情发生后的物资储备和供应。
  (四)以人为本,强化队伍,部门形象全面提升。围绕建设一支敬业奉献、高效务实、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民政干部队伍,区民政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坚持人本理念,紧扣民政实际,着力优化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全区民政工作实行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负责,及时部署,定期检查,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营造出了“清廉、高效、人和、风正”的工作氛围,呈现出班子心齐、队伍心顺、事业兴旺的崭新面貌,向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展示出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存在问题
  1.低保救助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低保、救助工作的舆论氛围导向不够,部分群众,追求实惠,缺乏正确的义利观,把低保当“铁饭碗”,申请者面广量大,信息掌握较难,生活条件好转的没有主动退出;有的单位把低保作为化解矛盾的手段,挤占了低保指标;基层还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
  2.政务公开不够全面。民政工作是改善民生的基础工作,政府投入越来越大,对于各项福利资金的来源、具体项目去向,对于低保和其他救助的人员分布数量,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进一步公开。
  3.基层督导力度不够。随着民政工作内容逐步向全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发展和延伸,镇办、村居民政工作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具体工作任务,要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需要区民政坚强有力的指导和监督。
  4.基层政权建设不平衡。村居基层自治组织,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干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对村居工作还存在着重换届轻管理的现象,对部分村居干部,群众意见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立足公开公平,进一步做好特困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审报程序的过程监督,公开民主评议,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优亲厚友;及时总结基层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指导意见,减少评议工作的随意性;营造自力更生、克服困难的舆论氛围,消除依赖心理,使低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困难群众身上;积极研究解决失地农民、无户口、人户分离等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消除低保覆盖盲区;坚持年度入户复核,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全面清理,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
  (二)立足服务社会,进一步深化民政事业发展。随着党和国家对民生工作的重视,民政工作领域拓宽、职能强化、任务加重,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着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人口老龄化等一系列挑战,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宏观研究和微观把握,不断创造条件,积极适应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张店建设的新要求,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福利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吸纳慈善资本投资及市场运作方式,积极构建大民政工作格局。
  (三)立足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提高城区社区建设水平,争取社区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指导好乡镇社区建设,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切实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自治与法治的关系,村居自治工作严格限制在党纪国法范围内进行,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村居干部违法乱纪和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立足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保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政为民”意识;健全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制度,严格专款专用,尽量减少资金发放环节,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完善服务机构,理顺工作体制,充实基层力量,进一步畅通与人大代表及广大群众的沟通渠道,深入推行阳光民政,促进幸福张店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篇二:关于区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政府:
  20xx年我局的法制工作在区法制办的指导下,以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重点,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为目的,全面推进民政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民政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原来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需要。为此,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坚持以依法行政为龙头,不断学习强化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从而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小组,由陈国谊局长担任组长,何斌超、林再金、朱永明、郑明华、沈宝珍担任副组长,徐田园、罗静波任专职法制员,法制员职责明确,把关严格。
  (二)制定了依法行政责任制。明确了职能处室和案件承办人的工作职责,对有关依法行政的审核程序、办理科室、承办人、审核依据和办理转报时限都作了具体规定,并公之于众。年初,我局专门研究和部署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了《20xx年路桥区民政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经常研究分析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回顾,年末有总结。
  (三)加强力度宣传依法行政。我局积极配合区里组织的宣传活动月和法制日活动,组织有关科室和部门积极参加全区联合普法、咨询活动,开展法制下乡,大力宣传民政法规。通过以会代训,专门授课和专项培训等形式使全区民政干部职工、村干部等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努力使民政政策深入人心。多次利用学习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仲裁法》及其它业务性的法律知识,并结合各科室工作如何规范行政执法开展讨论,提出意见,探索规范行政程序等。
  (四)编发依法行政规章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我局把《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内部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办法》、《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征件管理制度》、《民政法规培训学习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法制员工作职责》等8项制度及《行政许可审查与听取意见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制度》等4项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编制成《行政执法内部制度汇编》100册、《行政许可法制度汇编》100册,印发给全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
  二、规范许可行为,促进依法审定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的规范化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行政许可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对我局执行的行政收费项目事项和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进行逐一清理。经清理,我局执行的收费项目共为两大项:(一)结婚登记费,包括结婚、复婚、离婚、登记证书工本费,9元/对;结婚证或离婚证5元/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书1元/张。(二)收养登记费,包括收养申请手续费20元/件;收养证工本费10元/证;收养登记调查费220元/件;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件;收养弃婴收费等。我局执行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共两项:(一)地名命名、更名;(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的优质化
  我局十分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凭证执法,重大执法案件经法制员把关,同时法制员有权对案卷进行调阅,对已执行的处理决定提出意见,并可建议领导调处重审或组织听证。根据区法制局的要求,我局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年审,并更换了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主要科室,如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管理科、殡葬执法大队人员已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已取得证书的统一参加年审,及时更换证书。
  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事务与民间组织管理的依法行政工作,一年来,我局依据《民间组织管理条例》精神,对全区1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实地年检。
  今年我局还着重抓了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开制度,规范办事流程和法律文本,并将有关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及网上公示,便于申请人查询和办理。
  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科学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按照“以防范为主,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监督原则,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案件报备案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局长负责全局执法的监督,分管局长负责各线分管科室的执法监督,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责任制的执行,责任分工明确。审批项目由分管局长审签,重大审批项目向局长汇报,由局长亲自把关。聘请了区人大、政协、监察、新闻单位、镇(街道)民政干部、村(居)干部、民政对象等有关人士为民政行政执法和行风监督员,认真接受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局执法监督小组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理结果等经常进行抽查,以减少错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率。全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也未发生错案;全年发生行政处罚行为零起,审批行政许可33起;同时对全年的发文进行统一整理,出台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上报区法制办审核。
  今年,我局还加大了对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力度,将行政执法、行政不作为等内容纳入督查范围,将秉公执法、各项行政业务工作操作是否规范、矛盾问题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列入考核重点,并将考核成绩与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相挂钩,从而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结合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体系。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局科室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今后将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关于区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bwE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