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3月招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文理学院学院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402160
电 话:49891713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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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2017年3月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