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推进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服务。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准确、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5案85人,提起公诉82案107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19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22人,批准逮捕涉毒涉赌案件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17人。全年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7案17人。主动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增强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5案12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全面实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认真分析评估案件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及时把握舆情动态,依法理性接待当事人,缓和涉案群众对立情绪,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涉检上访事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落实,依法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决定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2人。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定期巡访等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共受理信访案件45件,接待群众来访96人次,同时全力做好“两会”等重点时段的涉检信访稳控工作,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结合“一村一干警”活动,延伸检察职能,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各类法制宣讲40余场次。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监督,共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等情况2人,均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有效整改。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预防工作,加强与镇综治维稳中心、团委、妇联、派出所、法庭的联系与配合,定期到学校、村(居)委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被团市委、市综治办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严肃查办发生在涉农资金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案1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案15人,渎职侵权案件1案3人。
规范执法,增强办案质效。健全与相关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不断提高发现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认真落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律师会见制度,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审录分离制度,推进规范文明办案。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教育。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协助堵塞管理漏洞。加大预防宣讲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次,接受预防咨询74人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1篇。全面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接待632人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预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严格把关,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行为,依法监督纠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人,追捕1人,对违法侦查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推进监所检察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审查监管场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059件,依法纠正呈报不当8件,考察监外犯136人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对监管活动不当发出检察建议4份,向监管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严把收押、期限和释放三道关,确保超期羁押零记录。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努力维护监管秩序。
健全诉讼监督机制。立足诉讼监督工作实际,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诉讼监督机制,增强诉讼监督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与县司法局加强衔接配合,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脱管、漏管问题实行动态监督。
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努力营造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环境
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上党课、组织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检察官任职宣誓、演讲比赛、革命传统教育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干警自觉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进一步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检察队伍文明公正执法。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增强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号召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谋划全局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大练兵”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共有58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岗位知识学习。以学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主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科室学习、参加辅导等形式,提高干警对业务应用系统在检察工作中动态监督作用的认识。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各类业务考评机制,修订《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将16项检察工作内容细化分解为360多条具体要求进行考核,切实增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把考核的内容和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重视与相关制度的协调配合,确保与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充分实现管理手段间的互补,形成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考核监控机制及信息反馈机制,使考评从注重结果向全面提高迈进,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自身执法监督。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在工作中强化证据和程序意识,杜绝凭经验办案和凭传统意识办案;强化执法办案效果意识,坚决杜绝只求形式不求效果的做法;强化办案效率意识,坚决杜绝工作作风不严谨、办案效率低的现象。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逮捕的规定,全面推行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制度,对看守所检察审讯室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对执法办案环节和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能力及侦查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依法保障人权、推进法治进程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持之以恒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民生,认真研究着力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司法办案中要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善于在司法办案中用法治思维判断对错,用法治方式处理经济关系中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推进平安华县建设。
二、注重办案效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刑事案件客观性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首办责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杜绝冤假错案件发生。更加认真做到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挽回经济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认真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主动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既通过司法办案向全社会传递正确价值取向,又加强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深化惩防并举,促进廉政华县建设。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特别是依法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民生民利尤其是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渎职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重点,着力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发挥情报信息主导作用,推进侦查一体化和侦查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自侦办案法治化水平。更加重视预防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组织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开展专项预防、实行预防项目负责制等专项活动,增强预防工作实效。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始终做干事创业的带头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做法纪底线的守护人。进一步坚定检察人员职业信仰,弘扬职业精神,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提升职业形象。完善内外部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五、推进司法民主,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认真倾听人民呼声,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找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期待,特别是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开门听意见、开门搞整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创新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方式、完善联络机制,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华县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篇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林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民生为主要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主动作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提高规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一是重实效,着力服务企业发展。我院始终将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积极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专项预防,依托“五进”活动,深入走访调研6家企业,征求意见建议5条,解决与生产经营或社会管理相关的涉法问题2个。完成预防调查2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检察建议1件,开展预防介入5件。在企业开展了“以案释法”法制宣讲、微电影展播、预防座谈活动15次,组织警示教育活动10次。通过走访调研,帮助其分析涉诉案件频发根源,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制定补救措施,降低市场经营的诉讼风险。二是重细节,服务向基层延伸。我院将服务基层群众作为检察工作的落脚点,开展了“规范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特色检察室服务,深入25个村开展服务调研,组织法制宣传20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30个,形成特色服务经验11篇。三是重和谐,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我们推行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依法妥善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全面开展远程视频接访,拓宽群众诉求渠道。采用教育、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6件,受理来信7件,受理案件线索9件,举报初核案件1件。无信访积案,全年无越级访案件。
(二)转变执法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以强化规范执法为重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重质量,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审查批捕、起诉标准,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尊重和保障人权。经审查,批准逮捕60件65人,不(予)批准逮捕15件18人;提起公诉89件109人。侦监部门平均办案时限3天,公诉部门平均办案时限14天。二是重效果,依法惩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大要案的查办工作,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积极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件3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5人。依法收缴涉案赃款400余万元。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份,指导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增强防范能力。三是重公正,强化诉讼监督效果。我们依法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把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办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市院交办二审监督案件2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召开联席会议12次,制发书面检察建议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三)打牢基层基础,推动工作科学发展。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自身建设。一是重核心,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班子建设,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努力提高班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年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院党组充分发挥班子的个体优势和整体合力,突出“五抓”:抓班子团结协作;抓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落实;抓大事,坚持大事不糊涂、小事不揽权;抓相互监督;抓班子自身建设。二是重规范,提升司法公正质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院全身心投入,确保抓实、抓好、抓出实效。围绕高检院确定的“八方面”突出问题,发放征求意见单32份;围绕市院“六查”工作,自行查摆问题1435个,同时,我们对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入剖析,并采取四项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即加强教育学习,巩固思想认识;加强质量评价,提升执法能力;加强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加强案件审查,促进卷宗规范。三是重作风,加强队伍廉政教育。开展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级签订责任状,履行“一岗双责”。强化“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当好廉洁从检的风向标。召开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组织廉政知识测试2次。
(四)坚持规范管理,逐步完善机制建设。坚持把机制建设作为重要手段,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重目标考核管理机制,促进工作有效落实。围绕目标考核工作,制定科室重点、难点、亮点工作,召开目标推进会,通报目标完成情况,强化对目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以目标工作促进整体工作稳步提升。二是重信息事务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畅通。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网上办案、远程接访、案件全程同录等办案模式,加强了信息网络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三是重案件质量管理机制,规范办案工作流程。依托高检院统一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强化对办案时限的管理和案件程序、质量的动态监控,确保每个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要求。四是重检务公开管理机制,积极推进阳光检察。主动接受公众对检察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8条,公开法律文书102件。
(五)注重素能培养,塑造良好检察形象。坚持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努力打造健康有为、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一是重教育,认真组织各类培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不严不实”和司法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读书教育月,举办“梦想与法治同行”演讲比赛,开展“岗位实践”、“以师带徒”活动,注重人才培养锻炼,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1期 260人次。二是重服务,积极参与帮扶活动。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心系百姓、关注民生,服务向农村延伸。结合“下百村、访千户、进万家”、“包帮联”、政法干警“四走进”等活动,开展与四合乡丰田村包扶工作,为村支部捐赠电脑4台,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及物品价值1万余元。三是重监督,自觉接受各界评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实时公开办案信息和工作动态,搭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推进阳光检务。2015年我院再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林甸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2015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个别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不善于化解社会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队伍管理机制、执法规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和县委全会精神,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为引领,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力脱贫攻坚、兴业富民强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服务大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促进激发企业活力。完善服务企业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涉检信访受理、办理、督办、息诉化解等机制,推进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深度应用。强化检察室职能作用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涉检信访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维护司法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强化庭前证据审查,全面提高公诉出庭质量和效果。继续推进轻刑快审机制,实行繁简分流,加快诉讼节奏,提高诉讼效率。开展专项领域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维护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呼声,切实加强对有案不立、裁判不公、违法减刑、假释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增强诉讼监督的规范性、实效性。
(三)强化教育培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好岗位培训、能力培训、综合素能培训。完善目标与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深入推进“述职、述廉、述学”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总结和评价方式。以强化“两个责任”为抓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犯法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健全外部监督工作机制,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拓宽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途径,虚心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开创林甸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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