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部分单位招聘52人

副标题:2016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部分单位招聘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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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总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派遣至区检察院、商务与物流业发展局和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共设置18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2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等三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专业设置参照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和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类别。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zzhkgq.gov.cn)、中国中原人才网(http://www.zyrc.com.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9:00—12月9日18:00。考生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53458010371-6534580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资格初审:2016年12月8日9:00—12月10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6年12月12日18: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信息表。所有报考人员在缴费完成后,于2016年12月13日19: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16年12月14日8:30至12月16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考生准考证则不能参加考试。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比例不得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5.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


(二)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上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拟面试考生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拟面试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试,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与笔试成绩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布,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理解思维、表达沟通和应变反应等基本能力和工作责任感、奉献精神、团队合作等素质,满分为100分。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布。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录取聘用


    (一)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通过考察人员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持介绍信到工作岗位报到。

   
(三)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实验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标准确定,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和其他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二)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实验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86198195


    附件:点击下载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等三单位招聘派遣制人员岗位表


2016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部分单位招聘52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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