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谁可以申请?
(一)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2.去哪申请?
1、在沙溪镇就读幼儿园的,需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在就读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
2、在沙溪镇就读小学的,需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在就读小学提交申请材料;
3、不在沙溪镇就读幼儿园的,需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请到沙溪镇中心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
4、不在沙溪镇就读小学的,需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请到沙溪镇中心小学提交申请材料。
3.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4.该怎么积分?
具体如下:
必须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登记居住地为中山的广东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4、累计满三个月或以上在中山的社会保险参保纪录(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则需提供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子女关系证明(能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本、出生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等)。
6、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获取2023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学管理须知(宣传单张)
5.要去哪里准备这些材料?
所需材料:
https://www.chsi.com.cn/wssq/sqcl.jsp
办理时限:
鉴定时间较长,1-2个月不等,建议避开寒、暑假期提前办理。
网址:https://www.chsi.com.cn/wssq/
联系电话:010-82199588
(二)学位认证:
网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
所需材料:
1.学位证书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
若证书遗失,可扫描学校开具的证书遗失证明或学位授予证明。没有对应的毕业证书,可扫描结业证书。
办理时限:
认证周期通常为18个工作日。认证期间如遇缺少材料或更换材料等情况将暂停认证,认证周期将自动延长。建议避开寒、暑假期提前办理。
网址:
http://www.cdgdc.edu.cn/
联系电话:010-82379480
(三)社保证明
1、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需材料:身份证、社保卡
办理时限:当日
地址:中山三路26号(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综合服务大厅自助打印
联系电话:12333
办理地点: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所需材料:身份证、社保卡
办理时限:当日
地址: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自助打印
联系电话:12333
2、线上办理
(1)手机登陆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认证登录后,在常用服务点击“社保”进入后可自助打印
办理时限:当日
联系电话:12333
(2)手机关注进入“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人社”可自助打印
办理时限:当日
联系电话:12333
(3)手机下载广东人社APP,登录用户后进行自助打印
办理时限:当日
联系电话:12333
(4)电脑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网址:
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shtml
具体操作:个人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点击“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进行打印;
办理时限:当日
联系电话:12333
(四)专业技术职称
办理地点:镇区积分入学业务受理点(代送审)
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一辅助材料(①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②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③发证机构出具证明;④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验证截图;⑤考试登记(发证)表的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地址:各镇区积分入学业务受理点
联系电话:12345
(五)住房证明
1、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局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当日
办理途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证书大厅自助打印
联系电话:88332180
2、办理地点:镇区自然资源分局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当日
办理途径:各镇区自然资源分局自助打印
联系电话:12345
3、办理地点:市行政审批中心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当日
办理途径: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览中心内自助打印
联系电话:12345
4、办理地点:关注“中山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当日
办理途径:选择“住房证明”,按提示要求可自行打印
联系电话:12345
(六)居住证(居住登记)办理证书记录
办理地点:镇区公安机关居住证业务办理点
所需材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办理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途径:各镇区公安机关居住证业务办理点
联系电话:12345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办理地点:中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所需材料:自行打印
办理时限:当日
网址:
http://120.234.108.108/nbp/
办理地点: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热门服务“公积金”--积分入学证明开具
办理时限:当日
(八)志愿服务证明
办理地点:中山市志愿者联合会
所需材料:自行打印
办理时限:当日
网址:
http://www.zyz0760.com/
办理地点:团市委志愿者组织
所需材料:自行打印
办理时限:当日
网址:www.izyz.org
6.特别提示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流动人员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二)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该流动人员不得再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管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适龄子女须符合入学条件,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
(四)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于4月17日前提交,逾期不作计分。
(五)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受理截止日期。
(六)积分入学网上专栏: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进入“基教”,选择“积分入学”。
网址:http://www.zsedu.net/
(七)咨询电话:12345
7.致家长的一封信
您好!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积分入学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决定《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中府〔2020〕2号)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中府办〔2020〕1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要求,2023年,我市将继续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为流动人员适龄子女提供小学(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户籍不在中山市的流动人员,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且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可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2023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申请将于2月20日起全面受理,如您需要办理积分入学,请迅速与工作镇街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街积分业务受理窗口联系(为便于积分入学材料提交,请致电咨询后再到现场办理),在2023年4月17日之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查阅积分入学有关文件和办理详情可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http://www.zsedu.net)→基教→积分入学,或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全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咨询热线:12345。
2023年各镇街积分入学受理窗口及咨询电话(建议致电咨询后再到现场办理):

2023年度积分入学分数查询二维码:


温馨提示:请确保以上查询条件内的所有资料填写无误,才能进行积分查询(积分申请后,查询分数建议在5-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