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宁德市教育局了解到,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高中 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实践) 操作合格性测试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闽教基〔2020〕33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要求》(闽教基〔2021〕13号,见附件1)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德市2020级普通高中2021年6月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要求及评分细则》(附件2,简称《测试要求及评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2018、2019级学生仍按原办法执行)。
二、测试内容、办法及时间
1.测试内容。根据闽教基〔202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考虑测试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测试要求及评分细则》(附件2),作为2021年6月全市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测试内容。
2.测试办法。测试以现场考查、现场评分的形式进行,每个实验(实践)操作的测试时长为20分钟。考生在测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在附件2选定的相应考查项目中以抽签的形式选择1项,独立考试。
3.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月份省级统一笔试时间(6月19~21日)前后一个月内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属高中按所在区域纳入蕉城区、福安市统一实施。
三、成绩评定
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的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考生在测试中,能正确达到所抽取的实验中测试要点60及以上的,成绩即可评定为“合格”。
四、组织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规范考务组织工作,严格按要求组织进行统一测试,确保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规范有序开展。测试成绩按规定及时通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
2.省、市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地测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巡视,加强过程性监管,并视情况开展必要的抽考或抽查,确保测试质量。
3.《测试要求及评分细则》(附件2),仅适用于今年6月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近期,我局将依据闽教基〔2021〕13号文件确定的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所有实验(实践)项目,另行制定下发具体评分细则。各高中学校要强化实验基础操作、仪器规范使用教学,确保学校开足开齐实验(实践)课,提升学生学科核心素养。
附件:1.《福建省普通高中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要求》(闽教基〔2021〕13号)
2.宁德市2020级普通高中2021年6月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要求及评分细则
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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